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专科升入本科教育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1409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学校网址:www.hftc.edu.cn
一、学校概况
合肥师范学院位于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合肥市,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更名为合肥师范学院,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和外语系、音乐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生命科学系、体育科学系等12个院系及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体育等4个公共课教学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3221人。
学校现有锦绣、三孝口两个校区,占地540亩(规划1200亩的滨湖校区已首批征地500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36万元,纸质图书88.66万册,电子图书175.85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现有专任教师667人,其中正高39人、副高153人,博士、硕士556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5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坛新秀6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
学校拥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校级科研机构11个。近年来,承担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462项,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68篇,其中被SCI、EI收录211篇;出版著作(教材)50部;获批国家专利15项;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2项,其中安徽省科学技术奖3项,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3项,省教学成果奖14项。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并形成了电气信息类、文化产业类、教师教育类等3个特色专业群,研究、服务和支撑安徽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教师教育的主要基地,并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与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重点高校合作建立“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承担了“国培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援疆”教师双语培训等重大项目。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均挂设在学校。办学5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高等专门人才6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其中,毕业于物理系87届校友高鸿钧当选为中科院院士。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泰国、新西兰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关系,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设立“安徽教育中心”。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连续四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面向“十二五”,学校坚持“高起点、快发展”战略,围绕“上水平、上特色、上层次”的总体目标,立足合肥,面向全省,辐射区域,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应用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综合竞争力,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实现高教强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39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 计划 |
专业招生范围 |
学费(元/年) |
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二 |
50 |
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公安、法律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
4290 |
02 |
化学(师范) |
二 |
60 |
农林牧渔、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电子信息、环保气象安全、轻纺食品、医药卫生、公共事业、文化教育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
3900 |
03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二 |
90 |
计算机、电子信息、生物化工、财经、文化教育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
3900 |
04 |
体育教育(师范) |
二 |
60 |
电子信息、环保气象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公安、法律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
3850 |
05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二 |
60 |
财经、医药卫生、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法律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
3500 |
06 |
学前教育(师范) |
二 |
70 |
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法律类等相同、相近专业 |
3500 |
以上学费最终按2014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省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办法:
201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4年3月7日至3月10日,专升本考试报名采用现场复核、缴费确认的模式。
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各教学点的毕业生),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然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考生如报考我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专升本考生报名信息表》,到我校现场报名、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
3、现场报名、复审及缴费确认时间、地点。2014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每天9:00-17:00。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4月18日8:00-18:00至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凭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六、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我校自行组织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公共课文史类为综合文科,理工类为高等数学。范围见《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考试纲要》。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应考科目如下: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公共课科目 |
专业课加试范围 |
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数据结构:1、《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吴伟民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数据结构》C语言版,胡学钢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3、《数据结构习题与解析》-A级(第3版),李春葆,清华大学出版社。 |
02 |
化学(师范) |
高等数学 |
分析化学:《分析化学》(上册)(第3版),华中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
03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高等数学 |
常微分方程:《常微分方程》第三版,王高雄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
04 |
体育教育(师范) |
综合文科 |
100米、立定三级跳远、铅球、800米和各运动专项。 |
05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综合文科 |
中国现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王泽龙、刘克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
06 |
学前教育(师范) |
综合文科 |
专业综合(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各占50%)推荐教材:1、《学前教育学》(全国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系列规划教材),朱宗顺、陈文华主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2、《学前心理学》(全国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系列规划教材),刘新学、唐雪梅主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8。 |
2.考试时间。学前教育专业考试时间为2天,其他专业考试时间为1天,具体为: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9日上午9:00—11:30 |
综合文科 高等数学 |
4月19日下午15:00—17:00 |
专业课 |
4月20日上午9:00 |
面试(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主要考学前专业特长) |
3.考试分值:公共课和专业课各为150分。面试(学前教育)为20分。各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总分为320分。
4.考试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5.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统考科目的试卷由我校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试(答)卷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阅卷
阅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查分
考生可于4月24日登录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汇总查分学生信息后,于4月26日16:00前传真至招生与就业处,由我校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七、招生录取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4月28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2014年5月1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1)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2)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为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
(3)划定录取分数线: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公共课和专业课资格线均不得低于50分,学前教育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分),严格按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4)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果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公共课;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体育教育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公共课;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照顾政策: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12-14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15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占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5)投档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6)录取审批:由我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按照录取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安徽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录取审核公章。
(7)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6月20日前教务处负责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一周内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我校9月中旬将报到情况上报教育厅学生处。
(8)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九、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1.联系电话:0551-63674808,63840575(传真)
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2.联系信箱:zsb@hft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hftc.edu.cn/zsb/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
2.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
附件1:
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负责单位 |
3月7-10日 |
考生基本信息采集(毕业学校) |
3月12-14日 |
现场报名(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
3月15日 |
免试考生面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
3月17日-23日 |
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公示 |
4月19-20日 |
考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
4月21-23日 |
阅卷 |
4月24日 |
成绩发布 |
4月24-26日 |
考生查分 |
4月28日 |
拟录取 |
4月28日-5月4日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5月8日 |
录取审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附件2:
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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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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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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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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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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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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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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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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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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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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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试条件获奖情况(含举办单位、奖项名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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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审核审意见 |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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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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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学校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现场报名时,原件、复印件、申请表一并交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