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省继续试行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
1、招生对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省属高等学校(包括省属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院)和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培养模式及待遇: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省属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按照新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招生院校管理,户籍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录取院校所在地;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的准予毕业,并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予以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报名
1、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省属高等学校及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层次毕业生。(4)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办法:201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网上银行缴费或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确认的模式。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各教学点的毕业生),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然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的毕业专业由毕业学校录入系统。采像完成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填报其他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等后续工作(目前仅支持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或柜台缴费)。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已缴费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报考院校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是否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照片采集质量等。审核未通过的由毕业院校负责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即更改志愿)。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退役士兵直接到招生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间:全省普高“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http://zsbbm.ahzsks.cn);各招生院校于4月4日至4月7日打印准考证,考生于4月8日8:00-18:00至报考院校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志愿设置
普高“专升本”招生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栏设一个专业志愿,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视为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服从调剂。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专业范围”或咨询招生院校,防止填报无效志愿。详见《安徽省2011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试科目》。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范围见《安徽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考试纲要》;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应考科目及其要求见《安徽省2011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试科目》。统考科目和专业加试科目总分均为150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9日上午9:00-11:30 |
综合文科/高等数学 |
4月10日上午9:00-11:00 |
英 语 |
4月9日下午15:00-17:00 |
计算机基础 |
4月10日下午15:00-17:30 |
专业加试 |
3、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五、招生录取
1、确定专业资格线和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应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课资格线不得低于5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加试科目最低资格线。省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专业成绩等因素确定统考科目单科最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分科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最低总分录取控制线。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退役士兵单独划线。
2、录取:(1)“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模式。录取时间为5月4日至5日。(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同时达专业加试科目、统考科目最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最低总分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参加全省三门统考科目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 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4)投档办法:分学校、分专业,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如因合理原因退档,从高分到低分递补。(5)录取审批:“专升本”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模式,各招生学校要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按照录取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录取审核公章。(6)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6月20日前招生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各高校9月中旬将报到情况上报厅学生处。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
二○一一年三月